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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109)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0-06-06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教育部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精神学校统一部署,结合我学科专业特点,制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在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安排下,组建考核小组,负责考试各环节的组织和考核工作。

学院成立监察组,负责监督考试相关工作规定的执行情况,巡查招生考试现情况,监督信息公开公示情况,受理、调查并处理考生申诉和质询。

考试内容和方式

(一)初试

初试为外国语和业务课考核,学院考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评审打分,学校不组织考生集中线下笔试。

1.外国语

考生提供英语四/六级、雅思、托福、GRE等或发表的外语论文等方面的材料,考核小组根据材料确定考生英语初试成绩。

2、业务课

  考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以及其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等作为综合考察依据,确定考生业务课成绩。

  业务课一:根据硕士学位论文及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赋分,确定初试成绩。

  业务课二:根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和自拟一个与报考方向相关主题的论文写作大纲(要求到三级标题)赋分,确定初试成绩。

3、材料提交

   考生将个人所有相关材料用PDF格式整合为以个人姓名为标题的压缩文件后,于6月10日之前发送到学院考博材料接收电子邮箱710145128@qq.com,过期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初试。

复试

学院按照总计划(除去已经拟录取的硕博连读招生计划)300%比例确定复试考核名单。复试为综合能力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术能力、外国语能力等内容,考试形式为网络远程面试时间20分钟。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学术能力

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全面考查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如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面试时考官随机抽取一信封并为考生念题,考生进行作答。每个信封内有2个题目,每个题目考生都必须作答。

3.外语能力

包括个人陈述以及考官提问等环节,主要考查考生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

考试时间

我院博士研究生初试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6月10日,复试考核时间为6月20-21日,具体时间见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关通知。考生未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考试成绩

1.初试、复试束后2天内在我院网站分别公布初试成绩和复试人员名单,复试和总评成绩,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网http://marx.hubu.edu.cn/

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监督和申诉。

电话:027-88664125       联系人:老师

2.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综合能力各100分。按以下办法计算总评成绩,总评成绩保留2位小数。

总评成绩=外国语×20%+业务课一×20%+业务课二×20%+综合能力×40%。

五、录取

1.考核通过的硕博连读(含十年树人)考生直接录取。

2.定向就业考生与非定向就业考生分开排序录取,其中非定向就业考生优先录取,录取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不超过1人,辅导员单列计划不超过1人

3.所有考生的总评成绩按报考的方向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导师的招生指标进行录取。

4.单科不合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被录取

拟录取公示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进行。考生需进行体检、调档等程序,学校统一要求办理,另行通知。

 

                                    湖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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