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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教师赴省“理论热点面对面”实践基地开展基层治理调研与农村政策法律宣讲活动

发布日期:2025-06-12    作者:颜慧娟     来源:     点击:

(通讯员 文/颜慧娟  图/燕红亮)2025年6月9日至10日,湖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赴湖北省“理论热点面对面”实践基地咸宁市咸安区向阳湖镇进行专题调研和政策宣讲。调研组由农业硕士中心李庆召、颜慧娟、燕红亮、卢瑶4位教师及研究生李世琦组成。调研组主要围绕“‘合议共管’预防化解村组合同纠纷工作法”,聚焦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纠纷的预防化解、闲置资源盘活利用、基层治理效能提升等重点内容与基层工作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此外,调研组还结合今年5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开展分众式农村政策法律宣讲。在向阳湖镇综合治理和司法调解中心,调研组重点访谈了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程文增,合议共管工作室负责人、老司法所长马登平及纠纷调解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深入了解了该工作法的形成与发展过程、应用推广效果及未来发展规划。

 

调研组还深入广东畈村村委会、工业园区及农业企业,考察“合议共管”工作法的具体落地情况,并对村“两委”干部、园区企业负责人和社区村民开展普法宣讲。通过实地考察、深度访谈等方式,调研组详细了解了向阳湖镇自主探索的“合议共管”工作法落地情况及效果反馈,并初步总结了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的机制创新经验与程序优化路径。广东畈村作为城郊村的典型代表,依托集体经济合同规范管理机制,成功打造了工业产业园区和农业田园综合体,有效盘活农村资源,带动村民增收致富。

 

调研组还前往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了解今年刚刚在咸安区正式上线的湖北省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平台的运行情况。该平台通过“线上+线下”结合模式,整合监督力量,以智能化数字化技术强化了对农村“三资”的监管,促进了农村“三资”管理的透明化、规范化。

 

据悉,咸安区向阳湖镇“‘合议共管’预防化解村组合同纠纷工作法”充分依靠群众智慧和基层创造,通过“民主议、专业审、共同管”三个流程的规范化,实现了对村组集体经济合同的有效管理,维护集体和群众合法权益。2023年11月,该镇司法所被中央政法委评为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单位。此次调研活动以该工作法为重点系统考察了向阳湖镇在基层治理现代化方面的创新实践,为探索乡村治理改革提供了丰富的案例支撑。

 

 

                                            审核:易振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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